编辑:admin时间:2024-08-02 18:58点击数:
目前福州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为常态化申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请、配租、房源等最新消息!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812户,其中一人型575户、二人型132户、三人型105户。
1.截至2024年6月的低保轮候家庭、兜底保障轮候家庭29户:一人型21户、二人型4户、三人型4户。
3.截至2024年6月的其他优先配租轮候家庭12户:一人型8户、二人型4户。
4.a型轮候家庭765户:一人型542户(截至2022年第6批),二人型122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20批),三人型101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5批)。
详情查看福州市四城区2024年第二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告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情况进行公开。
2024年4月17日,福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详情查看2024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调整消息
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起的工作日开始,目前公租房为常态化申请。
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办规〔2022〕6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居住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于7月3日(星期一)起的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1.线下受理渠道。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优化和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将调整为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其中: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自取得保障资格(即各区登记保障资格)时进入轮候序列。由中心结合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实物配租。配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托公租房信息系统,由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随机抽选产生具体配租的公租房,随后由中心与保障对象签租赁合同与交房手续。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中实物配租集中对接具有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特殊困难群体: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对象;
(二)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次月起,按规定计算、发放租赁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名单】获取2024福州公租房最新公示名单,公租房配租、最新房源等信息。
目前福州市公租房恢复常态化申请!福州市房管局,每季度公布一次配租消息!小编持续更新配租时间、房源和相关配租安排~
2024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发布啦!配租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8月8日。
2024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8月8日,分16个场次抽签配租。
2024年4月18日,福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2024年“好年华 聚福州” 人才限价房销售公告》,本次销售共4个项目575套,向符合条件人才家庭配售。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每月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公开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情况,可登录查询。
2024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发布啦!配租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8月8日。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24年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情况进行公开。
福州市公租房房源按季度公布,截至2024年7月29日,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空置房源情况表已经发布,小编持续更新~
福州市2024年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情况公布,包括春风苑三区、春风苑一区、东山丽园等项目。
2024年7月25日,福州市发布《2024年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信息公开》,详见正文。
目前福州市公租房租金统一按市场租金标准的50%收取,按公租房小区周边同等级社会化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进行评估。
2024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发布啦!配租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8月8日。
【导语】:目前福州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为常态化申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请、配租、房源等最新消息!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812户,其中一人型575户、二人型132户、三人型105户。
1.截至2024年6月的低保轮候家庭、兜底保障轮候家庭29户:一人型21户、二人型4户、三人型4户。
3.截至2024年6月的其他优先配租轮候家庭12户:一人型8户、二人型4户。
4.a型轮候家庭765户:一人型542户(截至2022年第6批),二人型122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20批),三人型101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5批)。
详情查看福州市四城区2024年第二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告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情况进行公开。
2024年4月17日,福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详情查看2024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调整消息
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起的工作日开始,目前公租房为常态化申请。
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办规〔2022〕6号)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居住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于7月3日(星期一)起的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1.线下受理渠道。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优化和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将调整为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其中: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自取得保障资格(即各区登记保障资格)时进入轮候序列。由中心结合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实物配租。配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托公租房信息系统,由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随机抽选产生具体配租的公租房,随后由中心与保障对象签租赁合同与交房手续。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中实物配租集中对接具有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特殊困难群体: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对象;
(二)公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的次月起,按规定计算、发放租赁补贴。